示範專案 · 自主設計
買家研究:證據紀錄表
自主設計的證據紀錄工作表,展示如何分開觀察、推論與待確認事項;非客戶案件。
概述
本專案設計了一份證據紀錄表,供整理公開資訊時使用。工作表與流程圖就是本頁呈現的交付內容;未研究任何實際買家公司,也未進行對外聯絡。
問題與目標
如何在整理潛在買家資訊時,避免將推測寫成已確認的事實?本示範的目標,是讓每一項判斷都能回到來源、查閱日期與下一個待確認問題。
方法
- 先界定想回答的商務問題與範圍。
- 記錄來源與原始觀察,不直接套上適合合作的結論。
- 另列推論、未知事項,以及需要確認的人或資料。
實際完成的工作與交付內容
我們設計了上述欄位,並將來源、觀察及判斷的界線明確寫入工作表。下圖呈現紀錄順序。
窄螢幕可左右捲動表格;也可將焦點移至表格區域,使用方向鍵。
| 紀錄欄位 | 應記錄的內容 | 需留意的界線 |
|---|---|---|
| 研究問題 | 這次研究需要回答的明確問題。 | 研究範圍不等於合作適配的結論。 |
| 來源與日期 | 公開來源網址、查閱日期與相關段落。 | 來源可能更新,需保留查閱脈絡。 |
| 直接觀察 | 來源實際寫出的內容。 | 不要把沒有提及當成不存在。 |
| 推論與未知事項 | 可能的解讀,以及尚待確認的資訊。 | 推論不能標成已確認事實。 |
| 下一步 | 需要核對的資料或待詢問的問題。 | 沒有對外聯絡,就不能寫成已接洽。 |
成果與限制
成果是一份可重複使用的工作表。本示範沒有驗證潛在買家、產生名單、進行聯繫或衡量商業成效;它展示的是資訊整理方法,而非市場研究結果。
下一步
若將工作表用於實際研究,應先確認研究範圍與可使用的來源,再逐項核對紀錄;是否適合合作,仍需進一步確認。